特殊形体孕妇需特殊保健
肥胖孕妇 是指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%的显著肥胖孕妇,而不是一般的偏胖或稍胖者。临床统计资料表明,这类孕妇的产科合并症明显增多。妊娠毒血症、分娩时宫缩无力和流血过多,孕期合并糖尿病、静脉炎、贫血、肾炎,以及巨大胎儿和围产期胎儿死亡率均比一般孕妇显著增高。因此,肥胖孕妇必须认真加强孕期自我保健。
瘦弱孕妇 是指明显瘦弱的孕妇。这类孕妇发生贫血、低钙和营养不良的倾向明显增加,而对胎儿的危害更为严重,流产、早产、胎儿发育不良乃至畸形者,均多于正常孕妇。因此,瘦弱孕妇自怀孕前就应该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全面、系统的检查,如瘦弱由疾病引起,必须认真治疗,治愈后方可怀孕。
矮小孕妇 这里是指身高不足150厘米、身材明显矮小的孕妇。据调查,这类孕妇由于骨盆比较狭小,难产的发生率比一般孕妇要高。因此,矮小孕妇的保健重点是预防难产。首先,孕期增加营养不要过多,以免胎儿长得相对过大,会增加难产的可能性。其次,应坚持适宜的锻炼,以增强腹肌和其他与分娩有关肌肉的力量。第三是加强产前检查,认真进行骨盆和胎儿大小的测量,判断胎儿能否顺利娩出,如需剖宫产或其他助产方法,应提前1周左右入院待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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